特困户救命钱 村主任吞进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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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7:3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私吞6户特困村民救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6872元的延庆县某村民委员会主任林立民,被延庆县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林立民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检察院指控林立民利用担任井庄镇某村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于2001年至2003年期间,趁为该村六户村民领取延庆县民政局所发的特困户救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危房维修
据了解,被林立民私吞了特困款的6户村民,都是村里穷得叮当响的人家。特困户张家男主人身患“肌无力”,形同废人,上高中的大女儿因为家中没钱而辍学在家,成绩优异的小女儿正上初三也面临着辍学;另外一家是一位77岁的孤寡老人,他家中连一件能超过10元钱的物品都没有。林立民私吞了这些人家的救命钱后,在村民中激起了很大公愤。 法院审理认为,林立民身为村委会主任,置老百姓困难于不顾侵吞特困款已构成贪污罪。但考虑林立民退还了全部赃款,所以从轻判处其拘役5个月。林立民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服,他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职务侵占,按照职务侵占的数额不构成犯罪。(文中被告人为化名)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