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企业老总高息骗储800多万被判无期徒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8:03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武汉8月17日电据《湖北日报》报道,以高息为诱饵骗取储户800多万元,原武汉市龙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高云,因金融凭证诈骗罪,16日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7年6月,李高云与石永生(已判刑)等人来到某中医院,称有办法在银行高息存款,收得这家中医院257名职工306万余元。随后李、石等人来到黄陂区一家银行,拿出31万元
此后3个月内,李高云等人用同样手法,骗得这家中医院职工500余万元,瓜分450余万元;骗得武汉一家科研所员工141万元,瓜分100余万元。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