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率先界定:三次提供色情站点链接算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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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8:56 东方网 | ||||||||||
进入专题: 东方网8月18日消息:据浙江日报报道以点击率、会员作为传播网络色情的重要犯罪证据,只要一建立色情网站、网页就是犯了传播淫秽物品罪。浙江温州市近日在全省率先制定《关于当前办理利用互联网犯罪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严厉打击淫秽色情网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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