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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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02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今年2月的一天,随父母从福建来沪打工的小毛,看到其父被老板逼到墙角,脖子上横着一把铁铲木柄,便拿起水果刀往老板背上连戳七刀后逃走。父亲知道闯下大祸,把小毛送交警方。案件移送到闵行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分析案情和其日常表现后认为,他的行凶属一时冲动。 为进一步了解他的性格取向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检察官为小毛作了一项心理测试,
“对有明显心理偏差迹象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心理测试。”这是闵行区检察院昨天推出的“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中的一条。 该规定包括8个部分68个条款,全面保障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八类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市基层检察院中尚属首创。该院还同时公布监督规定执行的投诉电话,如发现检察人员有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54156000、54158010。(记者栾吟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