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行贿款迷倒取样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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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13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在拿进2万元的贿赂款后,担任某冶金企业质检科取送样员的夏某竟任由单位白白损失数十万元。日前,宝山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根据宝山检察院反贪局查明,原为炼钢车间炉前工的夏某因工伤被所在单位安排到质检科原料检验站,担任取送样员。不过,在外界的种种诱惑下,夏某迷失了方向。夏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对南京某公司供应的生铁原料取样、送样、送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其他单
张洁徐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