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上限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53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教育厅获悉,2004年起,公办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收费标准、录取办法和收费管理等,仍执行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2003年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即择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苏南、苏中八市每生不超过3万元,苏北五市每生不超过2.5万元。对择校生招生比例超过20%的学校,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擅自扩大招生比例,提高收费标准和违规招生。

LG CDMA手机一元抢先拍 手机中的战斗机
荣誉时刻共享辉煌 展示时尚,飞扬青春

  去年的相关通知中要求,公办高中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校高中实际招生总人数的20%。少数通过银行贷款异地扩建校舍、招生规模超过2000年实际招生总人数一倍的重点中学,经省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备案,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该校高中实际招生总人数的35%。上述学校还清贷款后,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实际招生总人数的20%。各地要从严控制择校生比例,不得突破。任何学校不得在核定人数以外另行增招择校生。

  最近有关部门对择校生的转学问题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择校生录取后,已缴纳择校费并取得学籍,但尚未参加学习而中途转、退学的,可退还三分之二的择校费;已经入学并参加学习的学生,因全家迁离省辖市境需转学的,可按已学习的时间计算退还部分择校费,除此以外,对中途转学或退学的,不退还已收取的择校费。

  作者:记者 黄艳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