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偷看日记 女儿要告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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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09: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8月18日消息(记者刘湛邓河春)女儿不在家时,她的日记遭父母偷看了。昨天,重庆渝北松树桥红石路的小萌哭着找到重庆今一律师事务所咨询,称想告父母侵犯隐私权。 据了解,小萌17岁,在读高二。前天,她到同学家玩,回家发现日记本放在饭桌上,父母坐在沙发上,脸色铁青。母亲说,他们翻看了日记,了解到小萌对班里一名男生有了爱
当晚,小萌一夜未眠。昨早,一男同学打电话找小萌时,母亲说小萌不在,还叫对方以后不准打电话来找。小萌听了后,跑到邻家的今一律师事务所咨询要告父母。 律师说,《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隐私权,应尊重未成年人隐私权,父母也不能例外。小萌父母有侵犯女儿隐私权之嫌。一般的,法院对侵犯隐私权通常判决停止侵权,并支持精神赔偿。 记者见到了小萌的父母。他们认为偷看女儿日记确有不妥,但对女儿想状告自己的想法深感意外。他们愿意向孩子道歉。 重庆荣格心理咨询所咨询师田浏认为,父母偷看女儿日记虽然欠妥,但诉讼手段难以解决小萌与父母间的对立情绪。田浏认为,小萌若真胜诉了,父母再不会看她的日记,但双方的感情就可能无法愈合。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公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