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专项整治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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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2:14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解悦)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农经办、审计局拟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用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据悉,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至2003年底,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专项治理五大问题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对五类问题进行集中清理。一是对土地征用有关政策法规进行清理;二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实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的规定;三是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情况;四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是纠正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抽样督查不少于总数的30% 这次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15日前,调查摸底,自查自纠;8月15日开始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联合督查行动。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区县的征地项目进行抽样督查,抽查面不少于项目总数的30%;9月30日前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管理。防止新发生拖欠、克扣、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意见》明确,对拖欠、克扣、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审计部门将对征地补偿费是否足额到位进行审计。农经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对土地补偿费,尤其是留在各级集体经济组织部分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