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私了”惹出恩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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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2:26 新闻晚报 | |||||||||
滑行钢丝数十米入室抢劫 晚报讯青年女子王某和姜某发生婚外情,姜某为了结束这种关系,出钱和王某“私了”,但王某竟然伙同其他两人趁姜某不备,用钢丝从楼顶滑下入室抢劫。日前,虹口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桂平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3月起,王某伙同曾做过电影特技演员的忻某先后2次至姜某住处踩点,确定作案方案后,他们一起向租赁公司租了辆桑塔纳轿车,并由忻某购买了80米长的钢丝绳等作案工具。3月25日凌晨3时许,王某伙同其前夫蒋某,与忻某一起携带钢丝绳、手套、手电筒和安眠药等作案工具,乘坐忻驾驶的轿车至姜某所住大楼地下车库后,乘电梯直达25楼楼顶。由忻某用钢丝绳从楼顶滑至17楼,从姜某家的厨房窗户进入姜家,在屋内打开房门,使王、蒋进入房内。 因姜某夫妇发现并呼叫,三人对姜夫妇进行殴打、捆绑并用白酒灌吃安眠药。后给姜某夫妇松绑后,威逼姜某在王桂平事先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姜将其居住的房屋补偿给王的承诺书”、“姜某欠王21万元的欠条”上签了字。又威逼姜某妻子打开大橱抽屉,从而劫得姜某家中现金1.4万余元、港币6140元、美元101元、价值1860元的手机两部及手表2只、房屋买卖合同、产权证书等物。三人再将姜某夫妇捆绑后逃逸。 虹口公安分局接到姜某报案后,于次日将三人一举抓获。 作者:通讯员陈德日记者王凤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