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特勤引诱吸毒者贩毒?昨日兰州公开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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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8日13:53 西部商报 | |||||||||
在两名女特勤的引诱下,吸毒人员单某在贩卖毒品时被警方当场抓获,公安人员在特勤身上查缴毒品海洛因42.5 克。昨日上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5000元。单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公诉机关指控
单某涉嫌贩毒42.5克 2004年3月18日至19日,被告人单某与王某(女)、刘某(女)电话约定交易毒品。19日16时许,单某携带毒品窜至兰州市城关区定西路一支路向王某、刘某出售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王某手中查获单某向其出售的海洛因42.5 克。? 被告辩称 我被引诱贩毒 在庭审中,被告人单某认为,如果不是王某打电话要毒品,他决不会主动找她,他是被特勤引诱的,同时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量也提出异议,他认为应该是5克毒品,并不是42.5克。2004年3月18日,王某打电话称想要些毒品。随后,他通过熟人介绍到临夏花了1200元买了5克海洛因,考虑到货比较紧张,就在海洛因中掺了些止疼药,总共不到 50克。在整个过程中,王某一直主动打电话找他,直到警方将他抓获后他才意识到上当了。 法庭调查 女特勤陈述抓捕经过 在2004年3月19日警方对王某做的一份笔录中,特勤王某陈述了整个过程:前些日子,我来向你们(指警方) 反映“皮带”(单某)贩毒的情况。昨天早上,我和刘某给“皮带”打电话,他说回临夏取东西,等回来后再联系。今天早上,刘又给“皮带”打电话问,你啥时候回来,“皮带”说中午回来,回来后就跟我俩联系,下午3时左右,我和刘一起给“皮带”打电话,我问怎么样,“皮带”说行,每克150元,并商量好下午4时许在城关区红星巷华联超市门口见面。 当日下午4时,我和刘在公安人员指挥下乘坐一辆面包车来到华联超市门口后,给“皮带”打电话,“皮带”说华联超市门口很危险,要我俩到和平饭店附近,我没有答应,最后商量在定西路一支路见面。 到了定西路一支路后没见到“皮带”,打电话,“皮带”说一会就来,不久,他来到车上,我对司机说,师傅你下去,我们说些事情,司机下车后,“皮带”从身上拿出塑料包给我,说是52克,我打开一看,里面共有6包,5个大的,1个小的,白色塑料包,我随便打开一个闻了一下对“皮带”说,东西不好,掺的药太多了,“皮带”说好着呢,刘接着说那就少给200元,这时,公安人员上来,将“皮带”抓住,毒品当场查获。(记者王坚通讯员潘剑设 ) 法庭激辩 公诉机关: 不是引诱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公安人员采用特勤方法侦破毒品案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并不是在引诱犯罪,这种破案方法在国际上都被广泛采用。 辩护律师:应从轻处罚 本案被告是在特勤引诱下,为了骗些钱,用1200元购买了数克毒品,用止疼药等药物掺和后带到兰州,属典型的特勤故意引诱,应当从轻处罚。对毒品中的掺和物法庭不应按毒品计算,毒品的数量应按5克认定。 法学专家:仅限毒品案 甘肃省有名的刑法专家尚伦生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特勤引诱仅仅在毒品犯罪案件中才被允许适用,而且对这种方法侦破的案件,法院量刑时会慎之又慎,通常情况下不适用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