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内建锅炉房23业主告消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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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24 新京报 | |||||||||
要求海淀消防监督处撤销对锅炉房的批准审核意见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通讯员陈涛)因开发商将18台锅炉设在了其中一栋居民楼的一楼,世纪城23位业主将海淀消防监督处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该锅炉房的批准审核意见。 法庭上,23位业主的代理律师说,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公司是“世纪城”的开发商,
业主们认为,海淀消防监督处的审核意见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即锅炉房应设在楼体外,除非在楼外设置不具备条件且必须在楼内设置时,才可以设置在楼内。 海淀消防监督处认为,他们在审核时对该锅炉房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单位进行了调查,认为符合设在楼内的条件。至于具体条件,他们认为应询问开发商。 金源鸿大公司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出现在法庭上,他们解释称,世纪城小区属于高档住宅小区,通过市政供热无法达到24小时热水供应。而当初没有在小区内预留集中供暖设施的空间,后决定采取集中供热,而此时小区内已没有建集中供热的空间了,所以只能将锅炉房建在楼内。 对于此说法,业主们认为,世纪城小区内的空间足够大,开发商这么做只是为了省下建锅炉房的空间以多盖住宅楼。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罗远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