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售"气血固本口服液" 经销虚假广告药品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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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52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洁实习生张灵)今后,省内凡经销虚假宣传药品的药店将会受到与经销假药相应的重罚。8月18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治理虚假药品广告的“杀手锏”掷向省会经销“气血固本口服液”的20家药店:停止销售,违者将按经销假药论处。 近几个月来,深圳长寿药业在我省的一些媒体上多次发布未经审批、内容严重失实的“气血固本口服液”违法药品广告宣传。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在调查中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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