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同性恋网站敲诈勒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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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3:10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沈凤丽通讯员尚铁法报道昨天,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决,对利用同性恋网站进行敲诈勒索犯罪的薛某、程某、卞某、易某,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1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刑罚。 经查明,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无业人员薛某为能搞到钱,纠合江苏、安徽籍农民卞某、易某及本市无业人员程某等人,合谋利用登录互联网的同性恋网站勒索他人钱财。去年10
作案过程中,薛自称黑社会老大,采用强行扣下被害人身份证等手法,以揭露被害人隐私相要挟,迫使5名被害人先后交出各种型号的手机4部、CD机1部及现金4000余元,并将赃款挥霍殆尽。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语言相威胁及以揭露他人隐私相要挟,多次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故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