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接受律师请吃一律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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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5: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8月18日电(记者崔丽)北京市法院对接受当事人及律师请吃、请托、钱物的法官,凡基本事实成立,不论情节轻重,一律撤职、限期调离、辞退或开除。 今天,北京市高院公布施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止性规定》,严禁法官向当事人及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严禁法官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律师有亲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法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克说,此次北京法院6条禁令的突出特点是惩处力度大,几乎达到“不近人情”的地步。“这些规定是高压线,触犯了就要处理,没商量。”“在当前司法环境还不尽人意的情况下,对一些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施以‘重典’、下些‘猛药’是必要的,将有助于预防和遏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李克强调。 据悉,北京法院将执行6条禁令的情况作为法官廉政信用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升、奖励、提拔、使用挂钩,并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