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 2元官司打了两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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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6: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头条背景市民张先生因未能及时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挂号信,错过了与法院沟通的时间,张先生以受到损害为由,将市邮政局某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费2元。较真的张先生不惜耗时大半年,打了两审官司。
胡眉岩王嘉莉本报记者周牧 因未能及时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挂号信,市民张先生错过了与法院沟通的时间,张先生以受到损害为由,将市邮政局某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损失费2元。较真的张先生不惜耗时大半年,打了两审官司。昨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张先生败诉,但由此引发一个话题:“2元官司”是法制意识的提高还是在浪费社会资源? 市民较真怒打“2元官司” 2003年9月25日中午,家住白果林小区1栋的张先生,从门卫处收到一封寄自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挂号信。信中要求他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去谈话。 他连忙给法院打去电话,被告知因其缺席,谈话已经取消。张先生对此极为生气,担心因为缺席导致他的官司败诉。 张先生认为,这是邮局造成的。在和邮局商量无果后,张先生在2003年12月25日,向青羊区法院起诉,要求邮局赔偿2元钱的损失。 两审判决“2元官司”败诉 在庭审中,邮局方辩称,其送达的邮件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故不同意对张先生进行赔偿。青羊区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邮局是在合理的期限内,对挂号信进行了正常的投递,遂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张先生不服,向中院提起上诉。中院经过审理,于昨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元官司起争议 反方耗时费力浪费社会资源 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何洪伟律师:这种官司对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实际意义,这不仅是他个人资源的浪费,也是整个社会资源的浪费。遇到一些小事,就要上法庭,导致社会多方面资源的浪费。 正方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赖 四川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俊:通过这样小的标的额官司,可以减少争议、能够及时解决一些由小事引发的社会矛盾。2元官司的经济效益也许是得不偿失,但是公正的判决,能够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