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防范有功最高奖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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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14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田春玲)8月18日,沈阳市综治委出台了对治安防范有功单位和个人重奖的办法,市级“社会治安防范突出贡献单位”最高奖励5万元。 奖励分为:授予“社会治安防范突出贡献单位”和“社会治安防范突出贡献者”荣誉称号。奖金从市和区、县(市)两级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中支付。市级“社会治安防范突出贡献单位”原则上奖励1万到5万元;区、县(市)级为5000至3万元。市级“社会治安防范
评选条件和人员是: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预防、控制了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政法干警、专(兼)职综治(保卫)干部、社区(村)干部;发现犯罪分子正在预谋、策划和实施严重犯罪活动,及时提供重大线索或协助有关部门,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故做出突出贡献的保安人员、治安联防队员、义务治安巡逻队员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提出具有独创性的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平安城市的建议、意见,并被政府采纳,经实施取得显著社会效果的社会各界人士;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模范履行职责,在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创建平安城市工作中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特别是在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记者电话:81058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