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别忘要份通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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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8:5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汤静)没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讨回离职时被公司扣留的工资。昨日,劳动监察部门人士提醒市民:在向公司离职时别忘了索要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因为无论事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只要离职时有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就能追讨被公司恶意扣留的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人士介绍,没有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而导致离职后被公司恶意克扣
该人士提醒,当没签订合同时,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都不存在违约责任。员工如果被辞退一定要索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保留好通知书。否则,公司可能以员工没有事先说明就自己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拒付工资。但如果在经过了合法程序后,单位还恶意克扣员工工资,员工就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帮助索讨工资。员工除了工资外,还可以向公司索讨当月工资的1—3倍的经济补偿。(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