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的姐”屈死宜兴大潮山 一对“野鸳鸯”绑架人质竟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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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1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一对“野鸳鸯”设下圈套,将一名“的姐”从马鞍山骗至宜兴,绑架杀人,并向被害人家属敲诈现金3万元。 昨据宜兴市检察院证实:两疑凶曹某、明某均已被依法批准逮捕。 经审理查明,现年36岁的疑犯曹某系安徽马鞍山人,今年初来宜兴丁蜀镇打工后,结
6月初,曹怕此事被人发现,便带明某回马鞍山姘居。因两人只靠打零工度日,生活拮据,再加上明某要回老家看望父母,急需要钱,曹某便生出绑架出租车司机向其家属勒索钱财的歹念。之后,曹某和明某多次预谋后,骗一名马鞍山的女出租车司机到宜兴丁蜀镇实施绑架勒索。 7月23日上午9时许,曹某携带西瓜刀与明某在马鞍山太阳广场以“要账”为由骗租一名28岁女司机的桑塔纳出租车至宜兴。中午到达丁蜀镇吃饭时,曹某故意挑起事端,假装与明某吵架,以此迷惑女司机。之后,车子行驶至东街时,曹某按计划以办事为由先行下车,女司机以为是夫妻吵架赌气下车,还好言劝阻,岂知曹下车是购买绑架用的尼龙绳、手套等作案工具。就在曹下车不久,明某将女司机骗到东大潮山,借口一边游玩一边等曹某。女司机信以为真,就将车停在大潮山山脚下,跟着明某上山去了。下午2时许,曹某携带作案工具直奔大潮山景区,在半山腰与两人会合,并在下山途中趁女司机不备,用尼龙绳勒颈将其摔倒在地。见女司机极力反抗,曹某动了杀机,即用拳打脚踢、勒颈、用刀割动脉等手段,将对方杀死并抛尸于山下,并抢走其身上手机、现金等财物,然后驾车至宜兴市环科园谢桥路边弃车逃走。 7月24日早晨,两疑凶乘车返回马鞍山市后,用抢得的手机向被害人家属勒索现金3万元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福元、秋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