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美籍老翁娶年轻妻子 假意赠房试出少妻虚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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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9:1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 实习生邓灵) 66岁美籍华人娶了个比自己小20来岁的广州女子后,双双移居美国。为试妻子真情,老公假意赠房,不料妻子在“受赠”当日即提出离婚。双方为此两上法庭。近日,这起跨国官司以女方败诉告终。 一拍即合 66岁老夫搭上少妻
今年66岁的何伯(化名)原籍广东,后移居香港与母亲在一起,上世纪50年代,何随母亲到美国定居,并加入美国国籍。何伯一直想在家乡找个老实可靠的姑娘做老婆。 1990年,何伯经广州的亲戚介绍,认识了广州女子兰兰(化名),二人一拍即合。虽然兰兰的年龄比何伯小23岁,但两人仍然办理了结婚手续,成了一对“老夫少妻”。 婚后不久何伯返回美国,兰兰也取得美国“绿卡”。随着时间推移,年龄的差距、生活习惯、思想理念等的不同,这对老夫少妻有了矛盾。更重要的是,何伯越来越觉得,兰兰是利用自己来美国,并非真正想与他过日子。 各怀叵测 一套房子催生婚变 1997年,两人正式分居。1999年5月,何伯想出一个办法试探妻子的“真心”。何伯在美国立下了《赠与声明书》,送一套属于自己婚前的房产给妻子。 两人在广州结婚时,兰兰知道何伯在广州确实有一套这样的房子,立即接受,并于当日在美国做了公证。只可惜,兰兰上午接受了“赠与”,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去法院申请离婚。 2003年1月,离婚近4年的兰兰突然想起自己被“赠送”的房子,遂回到广州准备将该房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没想到当她拿着何伯的《赠与书》到房管部门时,工作人员看后却说不能办理,因为何伯的房屋地址与《赠与书》所写不一致,依法不能办理。 此后双方两次对簿公堂,兰兰均以败诉告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