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设“孤残儿童寄养家庭”实行全方位照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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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2: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8月19日电(刘颖、蔡国兆)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相关负责人近日告诉记者,在广州龙洞地区试点的10个孤残儿童寄养家庭9月1日将正式签订《家庭寄养协议》,以便对孤残儿童进行学习、生活和娱乐等方面的全方位照料。 据了解,自6月1日起,广州累计有10名孤残儿童入住龙洞地区寄养家庭开始试寄养。这些孤残儿童大都4岁-5岁,均患有轻度残疾。孤残儿童寄养试运行期为3个月。3个月内,倘
据悉,试寄养家庭的申报和确定均经过广州市社会福利院的严格审查和考核,符合住房条件宽敞、家庭收入高出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照料人初中以上文化、家中有空闲人士照顾孩子等相关要求。广州市政府每月支付孤残儿童寄养家庭825元,其中425元为寄养儿童生活费用,400元为寄养家庭劳务费用。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张晨辉透露,孩子们入住龙洞地区寄养家庭已近3个月,广州市社会福利院家庭寄养工作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看看父母和孩子关系是否融洽、孩子们生活情况如何、邻里关系怎样等等。目前在龙洞城乡结合部试点的10个孤残儿童寄养家庭情况良好,孩子们都逐渐融入了寄养家庭中。 据张院长透露,自今年1月1日民政部颁发实施《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广州秉着审慎和稳重的原则,暂时只在龙洞地区的10个家庭中试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广州市社会福利院会严格按照《广州市家庭寄养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实地考察,确定选点,预计年底累计让20个孤残儿童进入“阳光家庭”,享受温情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