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路抢劫三恶徒获刑又被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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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1:0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近日,怀柔法院对一起重大抢劫案进行公开宣判。三被告人田某、王某、白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至十五年,被剥夺政治权利一至二年,共罚金人民币六万二千元。 1998年11月10日21时许,北京籍青年马某(后在打架中被人杀死)纠集被告人王某、白某、田某等人携带砍刀、斧子驾驶租来的“捷达”汽车窜至怀丰公路怀柔区某山脚下,将开车行至此处的李某、吕某拦截,持斧子、砍刀将李某(已病故)砍伤,抢走人民币12950元
作者:李智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