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要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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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1:41 大连晚报 | |||||||||
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要听证我市县市区已率先实施征地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实习生 于雪 首席记者 张晓昭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系统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培训班开班式上获悉,按照即将出台的《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今后大连市在拟定征地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前,有关部门将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告知书》,
我市县市区已于今年7月率先开始实施这一制度。据了解,随着“大大连”建设步伐的加快,一些农用地先后被征用。而按照国家规定,在办理农用地转用或征地前,需要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听证结果是地方政府申请用地时必备的手续之一。 《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颁行后,在拟定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情况下,行政主管部门的报批或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送达《听证告知书》。在组织听证时,实行主持听证与行政许可相分离以及回避制度,听证主持人一定不是行政机关中负责审批者。 据了解,今年以来,尤其是行政许可法颁行以来,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许多听证申请,共举办了20多次听证会,有效解决了事关居民利益的实际问题。但也发现部分居民由于对相关法规了解不全面,在申请听证时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致使“听证申请”不能成立,给申请者个人和行政主管部门都造成不应有的麻烦。 作者:实习生 于雪 首席记者 张晓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