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部分降价清仓食用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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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2:19 新京报 | |||||||||
“色拉油”10月1日起禁上包装,食用油将分级销售 本报讯 (记者郭安)新国家食用油标准将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而不符合新标准的食用油将面临禁售的命运。 昨天,记者在京城一些商场和超市了解到,不少食用油品牌生产厂家都推出了不同幅
据了解,10月1日起实施的新标准将把食用油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分别相当于原来的色拉油、高级烹调油、一级油和二级油。此外,新标准中还特别要求花生油和大豆油的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禁止仅标注“烹调油”、“色拉油”;原料中的大豆是转基因的必须说明。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秋季已来临,一些经营者也想趁机抛售低质“勾兑油”。“勾兑油”是指在油品中掺入低价的陈菜油或棕榈油,有的勾兑比例可能高达60%以上,使得油品质量大打折扣。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市民不要盲目抢购降价食用油,还应理性看待为好。[ 责任编辑:罗远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