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例"艾滋病"罪犯终审被改判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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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4:47 三秦都市报 | |||||||||
8月1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省首例“艾滋病”案犯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审一案当庭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艾滋病”罪犯拄拐棍上法庭 昨日9:15,只见“艾滋病”案犯布尔巴依戴着白口罩、白手套,双手拄着一根拐棍,
此案一审开庭和宣判都是在看守所进行的,昨天也是布尔巴依第一次被带到法庭受审。考虑到他是名“艾滋病”患者,给他坐的椅子和靠背上特意铺了两张报纸。 终审改判死刑为死缓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布尔巴依持刀故意杀死买提的犯罪事实、情节是清楚、正确的,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对抗诉机关提出原审判决量刑畸重的意见和上诉人布尔巴依及其辩护人提出,买提对引发案件有重大过错的理由和意见。省高院当庭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西安市中院的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名法官先后点烟以示关爱 宣判后,布尔巴依顺利地在判决书上签了名字,省高院的一名法官在一边点燃了一根香烟,递给布尔巴依,布尔巴依脸上立刻露出了微笑,摘下口罩开始抽烟。 布尔巴依返回看守所时,一名法官又给他点燃了一根香烟,这名法官说,虽然他犯了罪,但也是名病人,也需要大家的关心和关爱。 我省仍无专门关押场所 昨日下午,记者从雁塔区看守所有关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我省仍没有专门的“艾滋病”案犯关押场所,布尔巴依的身体状况目前不是很好,以后的关押问题有关部门也正在积极协调中。 本报记者 浩文 实习生 刘亚男 通讯员 李斌利 张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