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办越权撤销房产证 居民维权打赢行政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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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6:53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王乾良记者晨迪) 由于自己所购买的房屋被他人强占,郫县居民夏恩树提起了民事诉讼。但在法院审理期间,由县政府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却被县城建局下属的村镇办撤销了。对此,夏恩树被迫放下民事官司,打起了行政官司———状告村镇办的违法行政行为。昨日,记者从郫县法院获悉,由于村镇办越权越级行事,法院已撤销了村镇办的决定。
据了解,2002年5月28日,夏恩树花7.6万余元购买了郫县德源工程开发处开发的位于德源镇的住房一套,并取得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不料,他还没有入住,房子就已被与开发商有纠纷的李某强行占有了。为了将房屋收回,夏恩树于2003年9月12日向郫县法院提起诉讼。但就在法院对此案进行审查期间,郫县城建局下属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却发出了《暂时撤销夏恩树的村镇房屋所有权决定书》的通知,导致法院在今年2月19日开庭时,法官依该“决定书”宣布中止审理。今年5月12日,夏恩树又不得不将村镇办的主管部门———郫县城乡建设局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夏恩树所持有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机关是郫县人民政府。即便要注销这个房产证,也应当由郫县人民政府予以注销。作为被告的郫县城建局下设的村镇办,无权对这份房产证作出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