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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已报案消费者愿当证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10 华商网-华商报
在老成都店外,工作人员用手挡相机

  本报讯(记者 华新)昨晚10时许,本报就老成都火锅店阻挠采访并打记者一事,向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报案,投诉老成都筷子收钱的消费者称愿为记者作证。

  晚10时许,看到老成都工作人员抢证据并打记者,消费者赶忙拨打110报警。随后,高新路派出所出警,将当事人都带回所里录口供。向先生他们表示,愿意给记者作证,向警方反映他们目睹的一切,本报记者也会将当时的同期录音提供给警方。

  对这件事,向先生他们感到很不可思议。来自湖南的他告诉记者,这是朋友请客,出了这种事谁都没想到。“我走了全国那么多地方,从来还没有见过这样对记者和消费者的!当着民警的面还威胁我们。我愿意给记者作证。”

  高新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派出所将尽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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