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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哥不服处罚状告交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13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的哥周先生不服交警部门罚款200元记扣3分的处罚,一纸诉状将江宁区交巡警大队告上法院。昨天上午,江宁法院开庭审案。据悉,这是我省首例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引发的诉讼案。

  今年6月9日,周先生驾驶一辆红色桑塔纳出租车带客在江宁开发区行驶。当车从苏源大道由北向南行驶到与诚信大道交会路口时向右转。谁知,车刚过路口,乘客又称方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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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周先生便按乘客要求驾车直行。这时,交通信号显示的直行是红灯。当周先生驾车过路口时,被值勤交警拦住。交警当场对周先生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扣3分的处罚。

  周先生在诉状中称,自己驾车通过路口时,并不是闯红灯,而是两次向右转,而江宁交巡警大队在答辩中称,周先生在苏源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路经诚信大道路口处,遇到红灯,周本应该在直行道上停车等待,而周却驾车由直行变为右转弯车道,但该车并没有右转弯,而是继续直行通过路口,这是典型的变相闯红灯。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法院表示择日宣判。(江行 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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