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监听他人电话三政法干部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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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1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平舆县检察院反贪局违规参与监听他人住宅电话一案,目前已被驻马店市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查明,该县检察机关3名干部被查处,平舆通信分公司一负责人也受到了处分。两天来,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这个案子,是我们调查‘刘明理案件’时扯出来的。”前天下午,在驻马店市纪委,一名调查组人员说。7月中旬,市委组织联合调查组,对平舆县部分政法干警充当“刘明理
据其说,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该县公安局一民警的住宅电话被人监听,原因是该民警原是该县公安局副政委董某的下属,监听者欲以此为突破口,调查董某的经济问题。调查组还掌握,平舆通信分公司是得到该县检察院的“监听授权”后,开始监听的。 谈及此事,平舆通信分公司经理李震说:“我们是按照电信法规办事的。”省通信公司信息中心副主任闫林萍说,按照电信法规,通信部门应协助当地司法机关提供监听服务,“但对有关准予监听的程序不熟悉”。她说,目前平舆通信分公司一负责人已受到处分,“我们接受这个处理”。 该县检察机关是怎样“授权”通信部门实施监听的呢?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崔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监听应由公安部门完成,程序应是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被允许后才可安排通信部门监听。”崔阳坦言,据他了解,平舆县检察机关事先并没获得公安部门的监听许可,就“授权”通信部门监听,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全院正在总结经验教训,今后绝对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崔阳还说,对监听授权,他事前并不知情。 记者从驻马店市纪委了解到,目前,平舆违规监听他人电话案件已有处理结果,涉案的3名政法干部受到查处:平舆县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赵亚峰,违反规定参与监听他人住宅电话,并将部分调查材料丢失,被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并调离政法机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万同心、反贪局局长胡铁军,擅自决定监听他人住宅电话,分别被撤销职务、调离政法机关和党内警告、并调整工作岗位。 (记者 孟冉 李一川) 线索提供 杨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