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碰碎玉器家长商场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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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55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胡女士向晨报反映,8月17日她和同事到商茂购物。她的儿子绊到货架,上面一块玻璃倒下打碎了一件450元的玉器。商茂的工作人员要胡女士负全责,但胡女士认为儿子是无心的,而货架的摆放本来就不合理,不愿承担所有责任。胡女士说,当时工作人员将他们围住,也不允许他们打电话,最后胡女士赔偿了200元。胡女士要求商茂开张发票或将玉器碎片给她,商茂不答应。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朱律师表示,商茂没有要胡女士全额赔偿,也是退了一步,双方各承担了一部分责任,但胡女士赔偿后要求开发票和拿走碎片是完全
作者:张衍康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