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动纠纷不打“持久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34 深圳商报 | |||||||||
劳动争议处理立法仲裁过程远程监控当事人自选仲裁员 深圳劳动纠纷不打“持久战”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恬)我市通过仲裁庭达标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革,规范仲裁行为,加快案件处理速度,全市劳动争议仲裁逐步驶入“快车道”,劳动纠纷不再打
仲裁人员数量翻番 长期以来,我市仲裁办案人员严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2002年全市仲裁工作人员仅108人,而同期全市处理的案件高达1万多宗,工作人员严重超负荷工作,且造成案件积压。实施仲裁庭达标工程后,目前全市有仲裁人员211人,比2002年增加了95%。其中宝安区拨出专款,聘请了20名书记员分派到各街道(镇)的派出庭工作。另外,市劳动争议仲裁院还配备专业的调解员在调解庭从事案前简易调解工作,加快了案件处理效率。今年上半年就有1700多宗劳动纠纷通过案外调解得以解决。 劳动仲裁办案提速 据了解,由于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提速,已经连续两年基本实现无积案目标。我市2002年开始酝酿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改革。一方面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对案件分类,按案件类别进行专业化分工审理;对仲裁人员分组管理,按组别分配案件;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讨制度;按当事人不同设计送达回执。另一方面我市改革劳动仲裁程序,实现办案提速。一是被诉人答辩期前置,简易调解与被诉人答辩同时进行,克服以往简易调解、被诉人答辩分别给予一定期限,拖长处理时间的弊端;二是收集证据材料前置,在被诉人答辩期内收集证据材料,缩减审理期收集证据时间;三是对简易调解不成的案件,调解庭移交审理庭后,按预定的开庭时间及时开庭审理;四是审理庭对案件开庭审理后,一般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写出裁决书。 当事人自选仲裁员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表示,我市仲裁制度将进行进一步改革。近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在深举办全国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会议,我市将争取成为劳动争议仲裁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今年我市将开展《深圳市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理》的立法可行性调研。我市将仿效法官、检察官的等级制度,推行仲裁员登记评定制度,还将设立仲裁员名册,允许当事人双方自愿选择仲裁员。 庭审过程“远程监控”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在会议上透露,广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仲裁机构庭审层级远程监控系统,即广东省要实现对地级市仲裁机构庭审的远程监控,地级市要实现对县、区仲裁机构庭审的远程监控,县、区仲裁机构要实现对乡镇和中心庭、派出庭庭审的远程监控,以加强上级对下级仲裁机构的办案监督,保证庭审的公正、公平、公开。 3家仲裁机构评上“五星级” 经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我市3家劳动仲裁机构被评上“五星级仲裁庭”: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罗湖区仲裁庭、宝安区中心仲裁庭。 另据了解,全市仲裁庭由原来的28个增加到42个,仲裁人员也在一年半内翻了一番。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徐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