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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逼我当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37 沈阳今报

  记者牛向东张晓东未婚先孕的王月准备生下孩子,但男友却坚决称:我有选择不做父亲的权利。昨天,王月的男朋友李勇来到今报,述说了他们的情感纠葛。

  起因:未婚怀孕埋祸端

  王月(化名)和李勇(化名)是大学同学,2001年大学毕业后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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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月家在盘锦农村,李勇家在沈阳市和平区,经济条件很不错,因为这一点,王月觉得与李勇有些距离,这让王月对两人的关系更加重视。

  毕业后,李勇事业上没什么建树,王月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

  今年6月份的一天,王月因为赶一个策划,加班到很晚。李勇把她送回家时,外面忽然下起了大雨。在王月的挽留下,李勇留了下来……

  偷食禁果后,王月并不后悔自己的行为,她觉得这样更能留住李勇的心。二人从此开始了同居生活。

  上星期,王月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认为时机成熟,向李勇提出想结婚。谁料李勇却告诉他,父母不同意他找一个农村姑娘,而且目前父母正在给他办理出国手续。李勇劝王月堕胎。

  男方:她在逼我当父亲

  在今报办公室,感觉委屈的李勇眼里噙满了泪水。他说,我们本来就是同居关系,并没想结婚、生孩子。王月强行把我推向父亲角色,是对我的威胁,她不过是想让我和她结婚,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爱情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而我们的感情已经没有了。李勇表示自己有选择不当爸爸的权利,但这样的说法对王月来说根本不起作用。

  女方:坚决要把孩子生下来

  记者从李勇那里要来王月的电话,并在电话中采访了王月。王月的态度有些生硬。她说:“李勇本身的行为是在玩弄我的感情,他必须对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

  王月说,为了让李勇承担责任,坚决要把孩子生下来。“选择生育,是我的权利,别人无权干涉!”未婚生育权牵出法律空白

  辽宁通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娜说,法律规定,男女的生育权是平等的。但实际上两者的生育选择权却有区别。

  女人往往更有决定权。女人凭借生理优势,无论选择打胎或生育,都是在正常行使权利。这个环节里,男人无法起到决定作用。男人的生育权似乎被“剥夺”了。对于此事,相关法律还是空白。

  辽宁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传勇认为,王月和李勇只是同居,双方问题是否适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存在争议。但是如果王月坚持选择生育,一旦孩子出生,李勇就要尽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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