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包揽工程要上“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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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52 中国宁波网 | |||||||||
东南商报讯(记者林伟)建设市场相关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不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要上“黑名单”。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宁波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已经开始实施,建设市场个人或单位一旦有行贿行为,公示时间最长可达2年。 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旦在建设活动中有行贿、受贿、渎职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和违纪的行为,就将在宁波建设网(http://www.nbjs.gov.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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