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租房假信息行骗10万元 骗子落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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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2:5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经过两个多月的蹲点设伏,8月13日中午1时许,利用网络租房信息行骗长达10个月的犯罪嫌疑人林强(化名),终于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华山东路派出所刑侦中队的民警们抓获。林强还交代说,如果没被抓获,下一步他就要用相同手段卖房子了!
设置网上骗局三部曲 曾在某房屋中介公司打过工的林强深知房屋中介的一个行规——信息共享,正是利用这一点,林强设下了一个个网络租房骗局。请看—— 骗局一部曲: 自称任职于某房屋中介公司,一家家拜访其他房屋中介公司,说自己有客户需要租某些地段的房子,而自己的公司里又没有在这些地段需要出租的房屋信息,需要同行的帮助。那些中介公司一见有客户,便把符合条件等待出租的房屋的钥匙给了林强。 骗局二部曲: 林强独自来到这些待租房屋中,仔细测量房屋的面积,并记下房屋的坐落之处。 随后,他找到一些专门制作假证件的人,造了一份份足以乱真的“房产证”。 骗局三部曲: 林强在云南本地某知名网站的“房讯”版,留下了“有房待租”的信息,并在网络上留下了假名字和自己的手机号码。 10个月骗了10余万元 做好了这一切准备工作的林强,就静待“鱼儿上钩”了。待有人打电话找他租房后,林强就约对方在某个时间去看房,见面后还会向对方出示那份假的房产证。如果对方满意,林强就与之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要对方预付半年至一年的房租费,并把“房产证”的复印件留给对方一份;等对方发现受骗后,却怎样都无法再找到林强了。租金骗到手后,林强每次都会很小心地将假的房产证烧掉,来个死无对证。 就是利用这样的手段,10个月来,林强居然骗到了10余万元人民币。而今,这些钱已被他挥霍一空,在被民警送入看守所时,10余万人民币仅仅只剩下了他带在身上的800元。 (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