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两被告受审证据不足审理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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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0:2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利用黑车司机受到不法侵害后怕被处罚不敢报案的心理特点,向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昨天下午,此案在海淀法院被依法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张某对于检察官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但是段某在听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立即向法官表示检察官对其所犯罪行的控诉不属实。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8月至2004年2月间,张某伙同段某在海淀区四季青世纪金源酒店门口向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段某称这一指控不属实。 段某为自己辩解说,2003年8月他尚在家中,没有来北京,他是在2003年9月到的北京,同年12月经朋友介绍在四季青乡认识了张某。出于朋友面子陪着张某一起向黑车司机收了两次保护费。对于段某的这一辩解,由于检察院不能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2003年8月就已经来京,并和张某一同参与了向黑车司机收取保护费的事实,法院建议检察院对该案进行补充证据并延期审理。 作者:王晓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