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多个体诊所纷纷质疑:管理费为啥不一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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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1: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崔木杨记者田瑷璞)8月1日起,过去由卫生部门对我市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行政管理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工商行政管理。近日,很多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业者们在办理工商登记时发现,各区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所缴纳的工商管理费并不一样,由此引起人们的质疑。 动力区一外科诊所业者向记者反映,日前,动力区卫生局医政科在该区个体营利性医
对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为何要增加工商管理?各区对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工商管理的收费标准为何不一?记者就此采访了受市工商局委托为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的红博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据介绍,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增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国内其他城市早在2000年就已开始实行,但我市则刚刚起步。今年4月28日,卫生部门将我市459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名单交给工商部门后,经他们调查,市区内309家有合法手续,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医诊所达数百家,其中在康安小区的14家诊所中,就有9家是“黑医”。工商部门介入对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无疑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对医疗市场的监管力度。至于各区此项工商管理费收取标准不一,是因各区个体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规模不同而导致的。记者看到,市物价局批准工商部门此项收费标准是:按医疗服务收入总额1%-2%收取。 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00多家个体诊所办理了工商登记。10月起,工商部门将与卫生部门配合,对我市医疗市场进行检查,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黑医”,以净化我市医疗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