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绿卡 5年内累计居留不得少于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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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6:0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在新闻发布会上,郝赤勇介绍说,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境。 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我国公安机关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用对象主要有4类: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 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被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3个月,确因实际需要每年不能在中国累计居留满3个月的,需经长期居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批准,但5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得少于1年。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