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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家销售点 24家无证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6:08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天上午9时,市市政公用局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兵分五路”拉开了一次大检查,“重拳出击”非法经营石油液化气的销售点。截止记者发稿时,执法人员在检查的40家销售点中,查获无证经营的“歪店”24家,收缴不合格液化气罐17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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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直击

  1人高空间堆17个气罐

  上午9时30分,执法人员来到了金江路附近一家没有店名的液化气经营部前。记者在现场看到,在店内一个用木板隔出来的仅一人高的空间里,密密麻麻地堆放着17个液化气罐。其中一些罐子是没有封口胶的非法瓶。在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头顶是横七竖八的电线,四周是堆得密不透风的纸盒木板。执法人员说,这里一旦发生爆炸,火势将迅速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气罐没有“身份证”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一家杂货铺,又发现了8个液化气罐。在仔细查看这些气罐时,执法人员发现这些气罐的表面油漆已经脱落,封口处依然没有胶套,而起着气罐“身份证”作用的钢号也看不清楚。

  违规经营将受严处

  昨日下午,市市政公用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7·20”液化气爆炸事件后,市市政公用局已多次对燃气经营户进行检查,其中不少人已停止了经营,但还是有人顶风作案,对此,该局还将不定期地开展随机检查,对违规情况,一经发现,要从重查处。

  举报电话

  市安监局:86511243;市质监局:87579252;市市政公用局:86260253;市工商局:85394527;市交通局:87642137;市公安局:86620119;废旧气瓶处置:85020518;违规、非法经营气瓶(市市政公用局):87336110

  专家提醒

  液化气经营户,经营液化气,必须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危化物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上标明液化气,三者缺一不可。

  为了自身的安全,市民一定要在合法的销售点里购买液化气罐,并在购买前仔细检查钢瓶角阀上的封口胶套是否完整,查看钢瓶上有无由数字和字母组成的钢号!若发现有商家违规经营液化气,皆可拨打举报电话举报。

  案例回放

  2004年7月20日我市五里墩支路一家非法液化气门市部突发爆炸,老板及老板娘在爆炸中当场死亡。

  2004年8月16日长春市一酒楼液化气罐泄漏,导致爆燃,事故中18人被烧伤,2人重伤。

  2004年8月17日中午,北京石景山区黄庄村的一个私人液化气罐发生爆炸事故,一对姐弟被烧伤。12个液化气罐中2个爆炸。

  本报记者康庆 杨永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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