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宣判三抢劫杀人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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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6:15 深圳商报 | |||||||||
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执行 吴立爱、王玉普、赵世良杀人越货被判极刑 【本报讯】(通讯员王华兵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杨文鹏)8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抢劫犯吴立爱、王玉普、赵世良进行公开宣判执行。
罪犯吴立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罪犯王玉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宿为名,采用暴力手段,持刀实施抢劫,致一人死亡;罪犯赵世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以上罪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严惩。法院依法判处罪犯吴立爱、王玉普、赵世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罪犯吴立爱、王玉普、赵世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日,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立爱、王玉普、赵世良执行死刑。 作者:通讯员王华兵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杨文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