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曾经发生过打人事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6:5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辉)本报记者在正常采访时遭到老成都火锅店人员殴打一事,在读者中引起强烈愤慨。昨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高新路派出所开始调查此事。警方同时向记者证实,此前该店也曾发生打人事件。 昨日,近百名读者打来热线对火锅店的野蛮行为表示愤慨,多名曾在该店用餐的读者反映该店服务态度蛮横。魏先生说,一周前,他和女友在该店用餐,发现被收了筷子费与店
高新路派出所三警区警员唐臻介绍,他们已调查老成都火锅店打人一事。昨日下午已与店方经理文某联系,传唤店方打人者前来所里配合调查。唐臻说,警方将“尽快调查、抓紧处理”。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打人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的治安处罚。 警方表示,今年6月8日,这家老成都火锅店曾发生打人事件。当时两名前往讨要3万元工钱的民工被打得头部流血倒地,本报曾报道此事。 高新区“老成都”真恶 警方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