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产权颁给开发商?》追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7: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柳) 小区的地下车库、保安用房、管理用房明明是公共设施,产权怎么给了开发商?昨日上午,交大路188号香榭里A区业主大会业委会起诉市房产管理局,请求撤销这三处开发商的产权登记一案(本报8月11日曾作详细报道),在金牛区法院一审开庭。
昨日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被告市房管局对原告诉讼主体的资格问题提出质疑。双方争论焦点在于市房管局是否在向汇联房产颁发产权证的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以及三处用房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经过激烈辩论,庭审于下午1时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再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