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亿元诈骗案主犯昨伏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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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49 北京青年报 | |||||||||||
内外勾结骗走首钢巨款 2001年四五月间,祖峰、孙亮、臧镭、孙连生四人经预谋后,找到自许神通广大的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公司工人姜钰辉,许愿让姜帮助拉存款后给好处费。姜钰辉随后找到当时任首钢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的朋友徐志刚。姜钰辉把在祖峰等人指定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存款后对方承诺给高额回扣的意思告诉了徐志刚,徐志刚按照祖峰等人的意思把首钢公司1亿元款项存入翠微路支行。 祖峰等人见钱已到位,迅速按照事先的策划,找到在该支行工作的黄晓勤,许以金钱和物质诱惑,轻而易举地从黄晓勤手里拿到了首钢公司开户申请书和空白转账支票。随后几人采取私刻首钢公司的印章,伪造转账支票和委托贷款手续等手段,将其中7000万元骗取。 另外,祖峰等人还分别参与了从1997年3月4月至2000年10月的9起金融诈骗活动。他们利用北京十多个单位和个人有闲置资金欲存到银行赚取高息,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在中国工商银行王府井分理处等多家银行,使用伪造的银行转账支票、银行金融凭证、贷款手续,骗取9000余万元。 两名公职人员落马 在轰动一时的首钢亿元存款被骗案中,首钢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徐志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职员黄晓勤两名公职人员被拉下水。 祖峰等人骗得首钢7000万元存款后,孙连生为“感谢”黄晓勤提供首钢公司开户申请书、空白转账支票等,送给黄晓勤帕萨特牌B5型轿车一辆,车款及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徐志刚、姜钰辉两人共同收受孙亮等给予的好处费250万元,其中徐志刚分得203万元,姜钰辉分得47万元。今年4月,徐志刚和姜钰辉被判处死缓。 作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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