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遛狗吓倒老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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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0:23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敏谂)八旬老太在小区散步时,遭邻居张女士饲养的狗惊吓而摔倒受伤。闵行区法院昨天一审判决张女士赔偿老人医药费、护理费等共计6853.21元。 去年8月13日傍晚,老太刚走出家门,张女士饲养的狗突然从草坪窜出,并扑了上去。因避让不及,老太重重地仰面摔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张女士送老人到医院诊治。经鉴定,老人为第三腰椎压缩性骨折,左桡骨远端骨折。经治疗后,仍腰部活动轻度受限,左腕关节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违反城市养狗的相关规定,明知狗存在攻击性或危险性,却在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在小区内遛狗,造成年迈的原告受伤,由此产生的后果,张女士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