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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里“赖”着不走的不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0:23 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倪艳 通讯员 金军)没工作的住在这里;读了大专有工作的,也住在这里;出去工作多年的失业后又回到这里……昨日,记者从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照理说,孤儿满18岁后就应该和福利院脱离关系,但如今,“赖”在福利院不走的18岁以上的大龄孤儿多达30多人,年纪最大的已有46岁。

  31岁的金某,6岁时因小儿麻痹症被父母抛弃。18岁后,他的收养关系从儿童福利院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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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市社会福利院。但他在那待了没几天就回来了。“那里都是老头老太,没有共同语言。而且,那边是农村,一到下午3点就静悄悄的了,也没什么玩的,我住不惯。”就这样,他又回来找他在福利院的小弟兄们,和他们一起吃住。

  46岁的宁某也是小儿麻痹症患者。20年前,她被分配在一家制本厂工作。可没上几年班,老板要裁员,不让她上班了。她只好回到福利院。

  像金某、宁某这样关系已转走,却又“回流”的大龄孤儿有10名。他们有的是分配了工作,有的是变更了收养关系,但他们或嫌新地方偏远,或嫌工作不好,或因单位倒闭裁员,都纷纷重新回到福利院。

  在福利院里,还有10多名大龄孤儿因没工作在这儿享受免费吃喝。19岁的冯某因患尿道下裂被父母抛弃。去年,年满18岁的他到了该离开福利院独立的时候了。当时他找了一份洗车的工作。可没干几个月,他嫌打工挣的钱太少,一个月只有200多元,还不如福利院吃得好,所以干脆不干了,返回福利院。冯某对自己“赖”在福利院的事不以为然,“这里是我家,我住在这里是应该的。”20多岁的赵某,是福利院培养出来的大专生。他现在有一份还不错的工作。可工作单位不分宿舍,他没有在外租房的实力,于是也仍然住在福利院里。

  (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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