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工程助学进城小公民(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0:51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记者卢磊实习生彭晨)记者昨日从团市委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始,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少工委将联合实施“希望工程助学进城小公民计划”:由中国青基会每年划拨42万元,全额用于资助我市14所试点学校7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小公民,帮助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介绍,受助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父母或其中一人进城务工,均为农业户口;随父母进城,在流入地城市的公立或民办小学就读或已失学的小学适龄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有固定的居所,在流入地城市居住一年以上;家庭没有一年内让学生转学的计划;如是在校学生,应品学良好;已失学的小学适龄儿童优先。 为确保进城小公民的助学资金规范、安全、公正使用,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受助学生的书本杂费等学习费用,由学校用以抵扣书本杂费,不发给受助学生本人。助学金抵扣后如有结余,交学生本人补助生活费用。 另外,本次试点工作从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展开。全市共确定14所学校为试点学校,它们分别是海曙泽民小学、海曙南苑小学、江北红梅小学、江北唐弢学校、江东爱心民工子弟小学、江东福明街道朱桑小学、鄞州石碶)镇育文学校、北仑小港红星学校、镇海俞范中学、象山爵溪小学、奉化岳村中心小学、余姚爱心民工子弟学校、慈溪浒山街道民工子女学校、宁海育才学校。每所学校根据当地申请情况资助30—50名贫困进城小公民就读。资助期限以一学年为单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600元。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学校或进城小公民家长可致电87327156、96354(市三区)进行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