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中毒房东赔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0:59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金女士租房住险些送了命,原来房东提供的燃气热水器已过使用期,并泄漏出了一氧化碳。日前,虹口法院一审判决房东赔偿金女士医疗费等1700余元。 据金女士诉称,去年8月,她通过房产中介租赁了陈某的一套房子。租约规定,房屋的附属设备中有燃气热水器。今年2月3日,金女士家里发生一氧化碳泄漏事故,金女士和儿子双双中毒。经鉴定,罪魁祸首是燃气热水器,而且该热水器的型号属于已被淘汰之列,在陈
被告陈某则认为,当初在房屋交接时,曾经试用过热水器,当时金女士对此表示认可。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陈某应该按约提供合格的房屋附属设备给金女士。现陈某提供的燃气热水器经相关部门鉴定为淘汰产品,且已过使用期,因此他对金女士母子中毒事件承担主要责任。 记者徐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