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街道成效明显,52名矫正对象无一再犯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4:53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陈继祥 记者 朱晓露)本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宁海路街道和东山街道开展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据悉,这项工作本月底将在全市推广。 社区矫正是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主要通过社区矫正组织,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这项工作主要由街道司法所承担,对罪犯的矫正工作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承担。
江宁区司法局局长李万平介绍说,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志愿者则由热心社区矫正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他们主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为提高教育转化效果,江宁区还建立了“三个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李万平表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分不开的。 据介绍,东山街道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2人,其中11人已经按期解除矫正。该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年来,在册矫正对象无一再犯罪。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