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管处:“此次抽查非常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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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4:55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昨天,看到百江公司对自己短斤少两行为的辩解之后,南京市燃管处昨天再次向记者表明了立场,作出回击:此次对百江及其其他液化气企业的检查,是依法行政,检查结果也真实有效。 燃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天在百江两家站点抽查时,各站点的库存基本都是满的,根本不存在“全是被市民挑剩下的钢瓶”一说。同时,当天检查人员是在全市各家新闻媒体
对于百江宣称的“15kg装液化气低于31.5kg就算缺斤少两是误导”的说法,该负责人说,单瓶钢瓶重量允许有上下浮动的合理空间,但一批生产的钢瓶,不论以任何组合形式进行称重,总体偏差都应该为正值。因此,当天称重钢瓶时,单瓶重量除一瓶30.9kg以外,其余全部被判定为计量合格,但抽查的百江两家总体偏差分别为-1.8kg和-1.9kg,显然属于短斤少两的不合格计量行为。 记者问燃管处,为什么不像百江所说,称重检查直接到该公司灌厂?燃管处工作人员解释道,灌厂的实气钢瓶并不是直接送达到用户处的产品,生产出来的液化气还要通过二次检测,如果直接去检查发现短斤少两问题,企业可以辩解,生产检测流程还没有结束,还要再经过检测才能销售,因此,少秤的还需要再加工,不能算不合格。所以,此次在直营店抽查,最能反映一个企业灌装计量合格与否。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