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逼女秘书拍裸照 强奸后狡辩是“钱色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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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7:14 新民晚报 | |||||||||
被告人王清海因强奸罪昨天被押上法庭 一个公司经理,竟强行对刚招聘来的文秘拍摄裸照,实施强奸,案发后又狡辩这是“钱色交易”。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循循善诱,令他检举出一杀人在逃凶手,最终自己也招供认罪。昨天,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王清海强奸案。
招聘文秘 王清海是江苏一家公司的经理。他心里始终有一个“心结”——眼见周围老板朋友身边的“小秘”走马灯似地换,自己却在老婆“监控”下不敢越雷池半步,心理很不平衡。 今年年初,王所在公司登报招聘文秘。身为公司经理,王参加了面试。打从在面试现场见到小蓉的第一眼起,王的心就没有平静过。经过一个晚上的密谋盘算,第二天王便以经理身份向小蓉提出,要带她到上海的办事处认识新同事。 面露狰狞 这一天是周末,得知要单独跟经理去上海,还要过夜,小蓉的心里有些不安。但这份工作对于大学毕业后一直找不到工作的她来说太重要了。在征得父亲同意后,小蓉跟着王经理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到达上海已是傍晚时分。用餐后,王将小蓉带到公司办事处,100多平方米的办事处里空无一人。开始,王还对小蓉彬彬有礼,不一会儿便露出了狰狞面目。他先是强行对小蓉拍下裸照,随后又以公开裸照为要挟,对其实施了奸淫。 满足兽欲后,王安然睡去。小蓉则通过短信向异地的家人求救,家人立即向上海警方报案。王束手就擒。 矢口否认 到案后,王清海否认对小蓉实施强奸,辩称两人只是“钱色交易”,小蓉是因对所给的钱不满意而报案。 普陀检方审查后发现,小蓉确实没有激烈的反抗迹象,很难认定小蓉是被迫与王发生关系。审查陷入僵局。 但是,通过一系列调查、取证,检察官有了重要发现:首先,鉴定报告确认小蓉在案发前是处女;其次,小蓉与王在公司招聘现场的见面确为两人第一次见面;再次,小蓉身材矮小,与王的体形相差较大,王存在实施暴力行为的身材优势;另外,报案的时间、地点都符合一般强奸案的案发特征。检察官认为,王有很大作案可能,关键是如何让他开口。 检举他人 从警方的侦查阶段开始,王就未松过口。检察官对他察言观色,采取了迂回战术。一方面,反复对王清海阐明政策法规;另一方面将所取得的证据一一展示在其面前。同时,检察官时常与他聊工作、聊家常、聊公司员工的情况,从他的侃侃而谈中寻觅可能的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闲聊中,王无意中谈到公司不久前曾招收过一个员工张某,后得知他曾失手杀过人即将其开除,现在可能已逃往某省。检察官迅速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确认张确在6年前打工期间与人发生口角后动手打人,致他人重伤死亡。 警方通过王清海所提供张的大致住处和现在的化名,很快将张某抓获归案。 认罪服法 得知这一情况,检察官感到王清海的认罪也指日可待,很快再次提审了王,告知其举报线索已查实,张某已被抓捕,王的行为已经符合法律有关立功的规定。检察官同时告诉王,在立功的前提下,认罪与否有着不同的处理结果,希望他不要放弃这个可以减轻处罚的机会。 在检察官强有力的攻势和感召下,王清海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审讯室里,他痛哭流涕,如实交待了自己用暴力威胁小蓉拍裸照并实施强奸的犯罪事实。(文中涉案人为化名)(本报记者郭剑烽 通讯员 胡敏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