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玩笑话酿成大祸 法律系大学生激愤杀网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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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08:51 每日新报 | |||||||||
命案凶手被正式批捕宫伟孟宪明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孟宪明】外地某高校法律系大三学生因认为网友一句玩笑话伤了自尊,竟然在激愤之下,将网友残忍杀害。本报对此案曾进行过报道。前天(本月20日 ),本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将其逮捕。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某今年 21岁,湖北襄樊人,武汉大学法律系成人教育学院2001级学生。被害人王某,今年18岁,本市某高校英语专业学生。今年 8月9日下午3时许,周某从湖北襄樊坐火车到北京,倒车后来到本市,约网友王某见面。这是其第二次来津,今年6月29日,周某第一次来津,会见网友卢某,并经卢某介绍认识了被害人,此后,周与被害人经常在网上聊天,后成了好朋友。周此次来津就给被害人打了电话,相约在水上公园前门见面后,到附近一市场内的烧烤店就餐。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自己交待,二人落座后边吃边聊,开始非常投机,后被害人问周到天津干什么,周说找他玩。被害人半开玩笑地说:“你又没钱,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你瞎跑什么,是不是回去还得让我给你买票啊?”周某当时非常生气,和被害人争吵起来。此后,周某结账后与王某边走边吵。当走到八里台附近的草坪时,周某气愤至极,认为自尊心受到很大侮辱,便用力将王某推倒,双方拣起地上的树枝对打。其间,周某用刀连刺王某数下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被见义勇为的群众抓获。 心理承受能力差酿成悲剧 办理此案的南开区检察院检察官分析认为,导致本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持刀行凶的直接原因就是其孤僻、内向的性格,过强的自尊心和极差的心理承受力。案发后据犯罪嫌疑人母亲介绍,周某性格内向,孤僻,不爱说话,惟一的爱好就是上网。 这位检察官分析说,现在的年轻人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就生活在家人的呵护中,自尊心极强,同时面对挫折和逆境又缺乏必要的心理承受能力,常常会因为情绪激动做出一些出格或者犯法的事。仅仅因为一句玩笑话,便毁了两个大学生,本案血的教训值得家长、学校和社会吸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