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又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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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2:07 南京日报 | |||||||||
【金陵晚报报道】第一次抢劫因年幼被取保候审,谁知在此期间竟再次走上抢劫之路。日前,17岁的侯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秦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侯某是六合区人,去年8月的一天,他因手头没钱,将游戏室内的两名中学生一顿暴打后抢走了两人身上的150余元现金。案发后,考虑到侯某刚满16周岁,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
今年5月11日,因女友第二天要过生日,可侯某翻遍口袋只找到几块钱。他认为自己年龄小作案没事,决定再次抢劫。当晚6时许,侯某带着一把仿真手枪窜至某学校附近。见两名学生正走出校门,他忙上去将二人拦下,带到附近的小巷内,掏出“手枪”强迫两人交钱。两名学生吓得赶忙掏出各自的手机交给侯某。事后侯某将两部手机卖了400余元,给女友过了个慷慨的生日。通讯员杨伟记者徐红霞 (编辑 小诠) | |||||||||